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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网络中立立法盘点: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
来源: | 作者:引自网络 | 发布时间: 2013-05-20 | 441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   

      互联网从诞生那天起,网络中立性就已成为其内在基因,并因此成就了后来的众多业界巨擎。如今,网络中立法正成为各国立法机构案头的热门文件,但目前为止,支持派和反对派仍势均力敌。

  虽然网络中立理念的提出距今已有10多年,但直至2008年,全球才出现了**个网络中立性案件;隔年,欧盟进行电信条例修法,网络中立性原则被加入;2010年,智利在全球范围**个通过网络中立法;2012年,荷兰在发达国家中**个出台网络中立立法。至此,全球网络中立立法和法律格局初显,除了荷兰、智利等少数国家外,其余大多数仍处于观察和试探性阶段。

  美国:赤裸裸的网络中立博弈

  可以说,美国是对网络中立*敏感的发达国家,回顾整个立法历程,不难发现,网络中立立法逃不开赤裸裸的利益和政治博弈。

  美国法院选择“逃避”

  2005年至2008年间,有线网络仍是**主流,汹涌而来的BT下载流量**个令美国运营商“hold不住”,于是,在高峰拥堵时段,运营商开始对BT协议文件的传输采取“限流限速”。2008年,FCC决定对运营商Comcast的上述行为进行处罚。

  同济大学教授、美国亚太法学研究院秘书长、**政治大学科技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孙远钊介绍,在美国,FCC是个独立行政机构,基本不受总统和其属下各内阁部门的约束,因此有时也被称为“第四权”。

  不过,对于FCC的大棒,Comcast并不买账,并随即上诉到哥伦比亚特区法院,结果,三位法官一致同意FCC对Comcast发出的处罚无效,随之而来的是业界舆论的一片哗然。

  对此,孙远钊解释,如果有任何当事人或厂商不服FCC的决定并希望通过司法上诉来扭转,**的选择就是联邦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(相当于高级人民法院),“没有别的选择,因为那里正是FCC的所在地(华盛顿)。”该法院的判决的确是美国司法首次对网络中立问题的表态,认为FCC无权干预Comcast公司的流量管理措施。(也就是说,法院判决FCC无该处罚权,并非对网络中立的否定,记者注。)

  另一位美国法律专家表示,这样的判罚并不难理解,首先,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,《电信法》适用的行业监管范围,一般不再适用反垄断法;其次,《电信法》至今仍无针对网络中立的表述。所以,“法官们摊开《电信法》一看,无解,随之选择‘逃避’,将其转变成另一个问题,选择按现有法律判定FCC处罚缺乏依据。”